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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 的 行政劃 類型之一,為 直轄市 及 市 (前身為「 省轄市 」)下轄的 行政 。 其層級與 縣 下轄的 鄉 、 鎮 及 縣轄市 相同,但並不具 地方自治團體 身分;其衍生變體——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 為例外,其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地位。 直轄市及市的長,一般由所屬之直轄市或市的市長指派,僅設置「 公所 」作為行政機關(依法為直轄市/市政府之派出機關),不設「 民代表會 」之類的 立法機關 ;作為例外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後,由民選舉長,並設置民代表會,由民選舉民代表會代表 [1] 。 之下轄 里 ,里之下轄 鄰 。 沿革. 大陸時期.

  2. 中華民國 的 行政區劃 類型之一,為 直轄市 及 市 (前身為「 省轄市 」)下轄的 行政區 。 其層級與 縣 下轄的 鄉 、 鎮 及 縣轄市 相同,但並不具 地方自治團體 身分;其衍生變體——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 為例外,其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地位。 直轄市及市的區長,一般由所屬之直轄市或市的市長指派,僅設置「區 公所 」作為行政機關(依法為直轄市/市政府之派出機關),不設「 民代表會 」之類的 立法機關 ;作為例外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後,由民選舉區長,並設置民代表會,由民選舉區民代表會代表 [1] 。 之下轄 里 ,里之下轄 鄰 。 沿革 [ 編輯] 大陸時期 [ 編輯]

  3. 31 mars 2024 · 臺灣正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此條目介紹的是 中華民國 立國以來的 行政區劃 。 關於 台灣 及附屬島嶼的行政區劃,請見「 臺灣行政區劃 」。 關於中華民國於1936年至2005年間所宣稱的行政區劃,請見「 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 」。 關於中華民國領土的變遷與概況,請見「 中華民國疆域 」。 關於中國歷代的行政區劃,請見「 中國行政區劃 」。 中華民國 目前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 》及《 地方制度法 》來規範 行政區劃 制度。 如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一級行政區為 省 、 直轄市 ,二級行政區為 縣 、 市 ,三級行政區為 鄉 、 鎮 、 縣轄市 、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 ,四級行政區為 村、里 ,五級行政區則為 鄰 [1] 。

  4. 3 mars 2023 ·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華民國現行的市轄區關於中華民國曾在縣之下設的區請見縣轄區 (中華民國)」。

  5. 中華民國 的 行政區劃 類型之一,為 直轄市 及 市 (前身為「 省轄市 」)下轄的 行政區 。 其層級與 縣 下轄的 鄉 、 鎮 及 縣轄市 相同,但並不具 地方自治團體 身分;其衍生變體——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 為例外,其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地位。 更多信息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 ... 关闭. 直轄市及市的區長,一般由所屬之直轄市或市的市長指派,僅設置「區 公所 」作為行政機關(依法為直轄市/市政府之派出機關),不設「 民代表會 」之類的 立法機關 ;作為例外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於2014年12月25日改制為地方自治團體後,由民選舉區長,並設置民代表會,由民選舉區民代表會代表 [1] 。 之下轄 里 ,里之下轄 鄰 。